販售、使用偽造號牌是非法行為 嘉義區監理所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
【記者 蕭嘉農/嘉義報導】近期假車牌暴增已儼然成為治安隱憂,公路局表示,號牌之型式、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定之,且號牌為行車之許可憑證,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,只要不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之號牌均屬無效憑證,籲請民眾不要購買以免觸法。
嘉義區監理所近日針對網路平台販賣偽造號牌加強追蹤,於臉書、露天拍賣等網路平台共查獲10件網路販賣偽造號牌,除立即函請網路平台下架網頁外,並通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告發,藉由加強查緝網路販賣偽造車牌,杜絕不法事宜。
嘉義區監理所表示,使用偽造號牌行駛道路,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萬800元,另製造、販售、使用者將依違反刑法第212條、216條行使、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,因此販售、使用偽造號牌是有罪的,民眾切莫以身試法。